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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识:马克思意识形态批判思想中被遮蔽的维度
2017年01月05日 09:18 来源:《社会科学》 作者:张志丹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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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张志丹(1974-),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文化安全与意识形态建设中心特邀研究员(江苏 南京  210023)

  摘  要:当我们深入耕读马克思文本,研究马克思的意识形态思想时,可以发现其中存在一个“无意识维度”深嵌于马克思意识形态批判思想之中。该维度是研究者们的集体无意识,成为马克思之后百余年来解读马克思意识形态批判思想中一个被遮蔽的维度。无意识维度以自身奠立于历史唯物主义基础上的独特之处而异质于精神分析学的意识形态研究路向,大体关涉意识形态的本体论、生产论、功能论和认同论等四大层面。研究和阐发无意识维度及其方法论,有助于我们全面准确地理解马克思意识形态批判思想以及意识形态的生产规律,并可以充分发挥无意识对于提升当代中国主流意识形态的积极建设功能。

  关键词:无意识  历史唯物主义  马克思  意识形态批判

  标题注释: 2015年教育部全国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项目暨2015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如何发挥高校思政理论课的意识形态功能研究”(项目编号:2015JDSZK016)的阶段性成果。

 

  一、问题的提出

  长期以来,意识形态问题一直是国内外学界广受关注且具有持久热度的研究论题,对马克思意识形态思想的研究则更是如此,后者已然成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的学术增长点。可是,反思既有研究,不难发现,传统的马克思意识形态思想研究中潜藏着一个集体无意识的常识性“误断”认为,意识形态与无意识两者形同冰炭,处于僵硬的相互对立中。“初看起来,这种思维方式对我们来说似乎是极为可信的,因为它是合乎所谓常识的。然而,常识在日常应用的范围内虽然是极可尊敬的东西,一旦它跨入广阔的研究领域,就会碰到极为惊人的变故”[①]。其实,意识形态与无意识犹如一枚硬币的两面一样,两者间本身存在着千丝万缕的互文互释、共存相依等“固有的联系”。澄明这种“固有联系”之本真,是全面深入地研究马克思意识形态思想的题中之义,可以使马克思之后百余年来马克思意识形态批判思想中的一个始终被深度遮蔽的重要维度得以解蔽出来。

  一方面,研究马克思意识形态批判思想中的无意识维度,有助于我们更加清晰把握马克思意识形态思想的特质和 “全息图”,同时有助于我们从一个崭新的维度来理解意识形态问题,刷新和重构长期以来对意识形态僵化刻板的传统理解。在学术思想史上,无意识批判思想已然形成蔚为壮观的理论谱系(诸如弗洛伊德的个体本能无意识、荣格的集体无意识、弗洛姆的社会无意识、布留尔的集体表象学说和詹姆逊的政治无意识等),该谱系主要聚焦“对什么或谁的无意识,无意识如何运作”的总问题进行了卷帙浩繁的创造性研究,对研究意识形态的无意识问题大有启迪。由此不难理解,意识形态研究的学术史上,无论马克思主义路向还是非马克思主义路向,均毫无二致地决不会把马克思归为意识形态的精神分析研究系谱之中。由此,无情地斩断了马克思与精神分析之间、马克思的意识形态批判与无意识批判之间的固有联系而过分迷恋于对意识形态的“意识维度”的研究。事实上,通过解读的视阈转换,以科学的“症候阅读法”(阿尔都塞语)对马克思文本进行深度耕犁,就会发现其中确实以或隐或显地存在着十分独到的精神分析理路或无意识分析维度,这一维度与马克思的历史分析维度相区别又相补充,共同筑成马克思意识形态批判的思想大厦。正是凭借这一维度与其他维度的有机结合,马克思实现了对意识形态诸层面全面而通透的批判性考量,引领人们将思维的触角摆向意识形态领域的纵深处,获得意识形态理解的澄明之境。因而研究和阐发这一思想,无疑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

  另一方面,研究马克思意识形态批判思想的无意识维度,可以发挥无意识维度对于非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批判功能,可以提升对当代中国主流意识形态的积极建设功能。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意识形态建设不可能“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池深”,不可能随心所欲、遨游太空,它需要科学认知和理性指导,诸如实践中的所谓的“顶层设计”、“注重建设”等提法就是证明。可是,解释学告诉我们,“解蔽的同时也是遮蔽”。如果因为认知和理性而走向“理性至上”、“理性万能”,过分注重理性和意识层面,恐怕就变为“片面的深刻”、或者某种不应有的偏执了。事实上,在马克思看来,意识形态本体论上内在包含意识与无意识两个层面,而意识形态的生产、传播和认同对于主体而言,同样并非总是“全知”的,即使有所知晓,在更深层面上却是处于“无意识”的状态。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作为科学真理,与非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大异其趣,可作为国家意志和精神现象的意识形态,两者又确有不少相通或相似之处。鉴于此,通过研究意识形态的无意识维度,洞察其生产规律和运作机理,的确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研究马克思意识形态批判思想,固然离不开对意识形态的界定和理解。迄今为止,学界关于意识形态概念的理解,可谓呈现出了丰富多样、色彩斑斓的图景。在为数甚重的解释中,英国哲学家威廉斯所指出的三种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定义颇具代表性,我们在此不妨将其作为讨论的路标。他认为,意识形态可以指一定阶级或集团所特有的信仰体系,也可以指由错误观念或错误意识构成的幻觉性的信仰体系,还可以指社会生活中一般的意义和观念的生产过程。[②]这三种意识形态概念可以分别指向意识形态起作用的三个领域,即政治领域、人类的认知领域和自我认同领域。对于意识形态作用领域的这种三分法,对于研究马克思意识形态批判思想中的无意识维度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需要说明的是,此文从无意识维度来思考意识形态批判,反映了观念自身及其实践功能发挥的辩证法。概言之,马克思无意识维度的意识形态批判思想,大体涵盖意识形态的本体论、生产论、功能论和认同论等四大方面。“无意识”不仅是指本体论意义上意识形态对于自身认识的有限性颠倒性、维护利益的狭隘性的无意识,生产论意义上意识形态阶层(意识形态家)对于意识形态总问题、深层根源等的无意识,而且也是指功能论意义上意识形态以隐性的无意识途径来加以传播,认同论意义上主体对于意识形态的无意识认同以及自我认同与建构。下面,依托马克思文本,对有关无意识维度的四大层面逐一加以分析和阐述,以期真正走进马克思意识形态批判的思想大厦,并能够返本开新、关照当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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